摘要

空间正义不只是从空间视角审视正义。以马克思劳动论看,空间正义与人的本质内在相关。正义是人存在的价值追求,空间是人存在的客观形式,空间正义是人基于主体性劳动和价值性存在的"空间立法"。空间正义的实存危机表明,人的存在是普遍性与分殊性、集中化与碎片化的二歧性状态,其根源是异化(非正义)劳动。考察人权与人的存在本质间的关系可知,空间正义的立论基石是空间人权,城市权是空间人权的应然核心,财产权是空间人权的实然条件。空间正义的高阶建构要为人的个性、自由、平等、全面发展提供无限可能,既能立足当下,又有超越性实践的潜能,最终实现超越空间正义的空间正义,即空间正义的自我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