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有的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计划单列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计划单列意味着把"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特定城市,把特定城市的财政和税收直接纳入国家计划"。因此,计划单列首先是一个经济管理概念。改革开放后的近四十年里,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九十年代,计划单列市在数量上随着国家和地方省市发展的需要,经历了不少调整。特别是1993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方案》规定:除重庆、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仍保留计划单列市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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