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以收入、收入源泉、职业为标准划分阶级。他们认为,未获充分发展的生产力、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阶级形成和存在的三大条件。从他们关于三大条件与阶级形成、存在关系的具体论述中,笔者认为,以生产资料支配权与剩余劳动支配权这样一个二元标准划分阶级应更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根据这种标准,当代中国社会划分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等五大阶级。剩余劳动的支配关系即是阶级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必然是剥削关系,并不必然导致阶级之间的对抗或斗争。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天津市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