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业积极参与了2015年12月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并提供了应对气候灾害风险的融资产品。在中国,政府在灾害应对和损害补偿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但是,我国的举国体制需要改革并转向以保险为基础的体制,因为现行举国救灾体制在经济上是不可持续的;私人保险制度在减轻气候变化风险方面比政府监管能做得更好。为实现这一转变,政府介入应与巨灾保险相结合,构建一个多层级的混合体系。其中的关键是,政府应该支持市场机制,努力使巨灾保险成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融资和减损的重要工具。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