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刑法中的每一个罪名都不是完全孤立的,它总是与相关罪名之间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形成一个犯罪共同体,盗窃罪与侵占罪、诈骗罪之间正是因为法益之间错综交汇的缘故使得实践中相关这几个罪名的疑难案件出现辨析上的争议。要想从实质上理解和把握盗窃罪与侵占罪、诈骗罪,需要跳出单纯从正面认识某一犯罪构成的思路,把这三个罪名放入到整个侵财犯罪共同体中,将研究视点聚焦于规范与事实之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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