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作出了极为重要的探索,然而其在运行中也出现了诸如学训矛盾、运动员成材率低等不少问题,为促进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制度的发展,应当对这一文件作出修订,以促进我国竞技体育"院校化"模式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