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追偿权推动了统一连带责任的确立,完善了连带责任的类型。其理论基础为当然追偿模式,据此,追偿权与连带责任同时成立,但只有责任人履行了义务并导致共同免责,且超过自己份额才能生效;追偿权的效力范围可以超过原权利。在行使程序上,连带责任之诉为普通共同诉讼,判决应尽量划分责任份额;原则上,行使追偿权应另行起诉,但在符合特定要件时也可依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