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治理技术,人工智能的嵌入引发了社会治理逻辑的转换。人工智能嵌入社会治理在赋能社会治理的同时,也带来了治理技术的不确定性、治理主体的角色替代、治理过程的价值失衡和治理责任的边界模糊等不可忽视的风险。对此,各国相关公共政策采取的无论是"无需批准式监管"还是"审慎监管"路径都有可取之处,但局限于"创新"与"安全"的二维选择不免失之偏颇。鉴于此,本文提出构建一个综合性公共政策框架,以期为规避人工智能的应用风险,促进人工智能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制度基石。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