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上货物运输中,船舶油污损害尤其是船舶碰撞导致的船舶油污损害是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一。CLC1992虽然规定了漏油船船舶所有人的唯一责任主体地位,但CLC1992及我国国内法却并未直接规定非漏油船的责任承担问题。以CLC1992为视角,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达飞”案,分析公约有关非漏油船责任承担的规定,并在国内侵权法体系下就船舶碰撞致油污损害中的因果关系、法律性质以及非漏油船在其中承担责任的责任形态及其与海商法相适应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进一步明晰非漏油船部分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承担问题,以更好地保障受害人权益。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