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政府投资的监督法律制度建设现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本相适应。本文从实行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的视域出发,结合政府投资审计的实际,认为目前政府投资监督法律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专门的政府投资监督法律制度,部分政府投资监督法律法规规定滞后,相关政府投资监督法律规定刚性不足,代建制等政府投资监管模式缺乏统一法律规范,政府投资合同法律属性缺乏明确规定,相关政府投资监督法律解释匮乏等。上述不足亟需从以下方面予以完善:制定专门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法律法规;建立行政合同法律制度;制定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推进PPP立法规范政府投资创新;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法律解释;构建统一的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