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债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民国时期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与使用,作为民国首都的南京在民国历史上发行了唯一一次特种建设公债。该公债是为了解决首都建设中的住宅与自来水经费问题,从准备发行,到条例拟定与配套章程的完善都能看到南京市府的努力。市府通过整理财政收入中的市产与车捐项目,为特种建设公债提供了充足的基金,但是公债的发行却没有得到民众的积极认购,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当时社会环境制约,中央公债的发行限制了地方公债的推销,而市府的频繁换届及公债自身问题也影响了公债的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