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评析

作者:魏德才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06): 10-16.
DOI:10.16497/j.cnki.1672-335x.2015.06.002

摘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UNCLOS")将海洋划分成不同法律地位的带状区域,通过建立总可捕量(TAC)制度与最高持续产量(MSY)制度将渔业资源养护纳入规制范围,通过建立全球或者区域性渔业组织来落实共同的养护义务。以UNCLOS为基础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体系收效甚微,存在体系内部的原因,也与体系外部的各种挑战要素密切相关。渔业资源养护的国际法规制体系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化。我国在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应积极参与海洋新秩序的构建,实现渔业经济发展与资源养护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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