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对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至关重要,近几年的垄断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被侵害者在无法得到有效公力援助的时候又无法依靠自身的诉讼得到损害赔偿。针对这种现象,近年来,我国学者加强了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私人执行制度的引进也逐渐得到了肯定。但是,这些研究主要论述如何在反垄断法中确立消费者的诉讼地位,而其权利范围却没有得到确定。本文从康师傅和统一这二个品牌商战的案例分析,基于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得到肯定的前提,研究消费者在反垄断法中的权利范围,以期能在构建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益得以保护的同时,又能防止消费者权利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