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特殊之处在于将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替代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最终达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互作用、"三权分置"的局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面临着农地"三权"难以平衡、法律体系不完善、政策不协调以及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三权分置"要从加强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完善法律体系、出台相应配套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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