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式方法所强调的,一是对弱势群体赋权,二是社会成员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平等磋商,三是提高发展进程中各种投入的效率。本质是激发各利益相关方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本文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在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民乐村开展参与式灾后重建规划的实践,分析政府科学回应社会和群众需求的方法与条件,提高政府和社会援助效率、改善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可能性,研究刺激公共品需求、培育社区自治能力的途径,探索社区管理模式转型为社区自治模式的基本框架。文章认为参与式灾后乡村重建可以为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