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2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民政局发布通告,就《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制定这个办法的依据是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该条文规定:“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区住房和建设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征求该住宅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意见之后,

  • 出版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