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是各国维护民航安全与秩序、约束不文明乘机行为的基本措施。我国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尽管有法理上的合法性和现实上的必要性,但现行制度在认定主体、认定程序、救济措施等方面仍存在缺陷。应明确航空承运人强制缔约义务的豁免情形,健全"黑名单"制度的实施程序,优化"黑名单"人员合法权益的权利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