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些法规在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海关以权利人备案作为主动保护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担保以及侵权货物的处置等问题的规定上尚不够完善,理论与实务界虽然就上述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但其分析不够深入,许多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