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纯依靠GDP已经不能正确衡量我国政策效果,衡量公共政策的恰当性,最为根本的标准是政策是否能够很好地满足公众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够为公众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将公共政策评价中引入公众幸福指数,可以促使政府在重视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回应公众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人民的总体生活水平。公共政策评价中引入公众幸福指数可能存在主观及客观差距,因此要克服幸福指数的不稳定性、界定幸福指数的安全稳定系数、避免幸福指数的简单化、提升幸福指数的政策理念,以加强公共政策评价与幸福指数的契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