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死刑终归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进程不协调,本次《刑法修正案(八)》顺应废止死刑的国际刑事政策潮流,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无疑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我国现阶段仍不具备立废全部死刑的成熟条件,尚须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从立法、司法、政策及民众思想上创造限制死刑到全面废止死刑的条件。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