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访在制度建构与制度实践中,存在着法治主义与群众路线两种紧张甚至冲突的制度属性,它们分别来源于国家治理法治化方向与信访的功能内生性和制度嵌入性。这种结构性张力在信访发展历程、功能运行、法规规定、实践效果等四个维度具有突出体现。通过对我国政治制度体系和政治实践经验的反思,以及对"法治化"的理论内涵的辨析,可以将信访制度定位为法治框架下的群众工作制度,将群众工作方法引入信访工作规范,明确其专门性、制度性群众工作职能,减少信访的权利救济机制比重,加强信访制度"参与窗口"机制、"协商辅助"机制、"监督反馈"机制与"纾解兜底"机制。同时,为了弥补可能存在的信访制度效能不足问题,可以探索一种新的群众工作补充机制,即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