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终身监禁制度作为一种绝对自由刑制度存在于我国的刑罚体系中。终身监禁制度作为死刑的代替制度被提出,应当对其进行合理解释以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合理适用。该制度在现阶段是一种以死缓判决为前提的无期徒刑的执行制度,且为《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制度的例外。终身监禁制度应当将其界定为纯粹依附于无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制度,以促进我国刑罚体系的结构合理性,其适用范围可以扩展到部分情节特别恶劣的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与毒品犯罪。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