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一切财富的最终源泉。2008年10月9日—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与会通过了关于农村土地的一些改革,其中最直接的一点好处便是"土地可以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由流转"。分析视之,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真实写照也是其理论的继承和延伸。因此研究我国的土地流转我们必须从地租理论入手,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指导下的土地流转,也研究土地流转的必然性和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