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专工委应在地方立法中有所作为

作者:沈春梅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 2022, (08): 54.
DOI:10.16702/j.cnki.cn31-1590/d.2022.08.036

摘要

<正>立法修法工作是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虽然直辖市的区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和修法权,但应当发挥好立法机构和社会公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有所作为。一、发挥工委主导作用,提升立法研究的专业水平区人大常委会专工委在参与立法修法方面有三个优势:一是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能够充分反映和表达不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使立法更具民主性。二是区县间的差异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反映,立法需求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得到兼顾和平衡,使立法更具科学性。三是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更及时和敏锐,并将这些问题转化为立法和修法的依据,使立法工作更具实效性。

  • 出版日期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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