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监护设置不同于未成年人监护设置,设置依据是老年监护设置的前提条件,却为学界所忽视。对监护设置历史的追溯可以发现,监护设置依据自古包括智能和体能两因素,近现代国家民法中也多有体现。不同于未成年人体能和智能增长"从无到有"的过程,老年人因衰老而导致的体能与智能减损是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年龄无法成为设置老年监护的直接依据。智能或体能减损致老年人无法"正常化"生活是老年监护设置的合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