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透明是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诉求与制度基础。在中国式财政分权的现实背景下,阐释了财政透明度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影响机制。为降低内生性偏误,基于2015年实施的新《预算法》构造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和合成控制法进行实证检验。得到结论:第一,财政透明度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影响显著为负,财政公开透明能够有效抑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张。第二,财政透明度主要通过影响政府官员腐败和预算软约束渠道产生作用,财政透明度对投资冲动的影响为负,但并不显著,使得传导至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渠道被中断。据此,从多维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提升财政透明度、破除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承担救助责任的幻觉,硬化预算约束、防范地方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