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之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立法和制度创新找到出路,但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立法的实施情况令人堪忧。以社会生态学理论和方法观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现:农民对立法参与不够;立法忽视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法制文化传统;地方行政力量的不当干预是问题的根源。基于这些认识,本文以社会生态学视角提出了农业经济立法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