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实现中国在北极地区的权益,建立在"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义利观基础上。国际法以其规范性和合作性特点确保中国参与北极事务义利观的实现,为中国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国际法新原则提供机遇。中国以北极利益攸关国身份,以全人类共同利益为衡量标准,顺势促进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规则遵守,引势带动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规则构建,加强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规则的国内法保障。积极参与北极事务相关国际体制建设和机制创新,在双边层面,可开展与北极国家的合作以求共赢;在多边层面,将中国北极利益嵌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内,形成关注北极事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分阶段有序实现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的北极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