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涉及的资产损失金额确定以及证据材料的提供问题,本文对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与国税发[2009]88号文件规定之间的差异进行解析,以强化资产损失25号新政对实际业务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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