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垄断行为的认定是平衡加强反垄断规制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本文以美国亚马逊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亚马逊的发展历程,深入分析数字经济平台如何利用互联网优势进行扩张,并逐渐占据垄断地位。研究发现:亚马逊规模化发展、多行业布局的发展模式具有数字经济平台扩张的典型性,跨市场业务的整合使得亚马逊能够以潜在的反竞争方式利用跨部门优势,其作为在线销售平台和零售商的双重身份使其"自我优待"行为存在较高的垄断风险。亚马逊的"自我优待"行为的主要表现包括:实时汇总和合并第三方卖家数据,前期数据基础固化先发优势,网络效应增强平台吸引力,规模经济促进创新并增加转换成本。反思亚马逊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立足本国实践,针对数字经济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进行适当规制,一是在适用现有滥用市场地位的规制方法时,应扩大数字经济市场的认定范围;二是要细化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量化点击率、用户习惯等因素的标准以合理认定市场支配地位;三是谨慎认定"自我优待"行为构成垄断,以资产剥离作为规制的底线,重视对平台企业的跨市场活动的规制。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