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概念、工作内容、分类入手,剖析其在实施途经、干预对象、目的、遵循原则等方面的异同点.探讨保护和修复的关系,以及它们作为现时的人为干预行为,在文物生命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保护的实施途经可以是直接干预也可以是间接干预;修复则一定是一种直接干预手段.保护旨在保持结构的稳定性,在于保证文物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修复旨在保持文物实体结构的完整性,在于恢复原文化信息的完整性.保护和修复在干预前都要求遵循识别原则,保护和修复过程中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干预之后,则要求可识别原则和可再处理原则.人们对保护与修复的干预行为具有现时性,是承接过去信息,向未来传递信息的中间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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