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播音创作主体(广播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的姓名符号分为两种,即真名和播音名(播音名即播音员、主持人在一段时间内特意为播音创作所使用的化名)。一方面,对作品而言它是创作作品的署名;另一方面,它又是播音创作主体各种符号意义的集合。播音名的浅探源我国文人自古有使用字号或笔名的风气,有其思想内涵而刻意为之的痕迹,它赋予了播音员、主持人使用化名的潜意识。例如,据著名播音员齐越的夫人杨沙林回忆,"从1944年至1946年齐越用笔名‘遥拉’先后在《西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