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行法规范框架下,分析我国矿地盘活的模式及相关法规范,以差异化的盘活模式为逻辑起点,总结、整合与完善法规范依据,同时以法规范为参照,辨析具体盘活模式的可行性。运用规范分析、图表及文献资料等方法进行研究。本文以矿地生命周期对待盘活矿地类型进行划分的基础上,结合法规范对有权利主体矿地与历史遗留废弃矿地的区别规范,归纳与设计矿地盘活模式,探讨相关法律措施的适用性缺陷并提出完善方向与对策。政府回收矿地、矿地流转、矿企兼并重组及转产等为有主矿地的盘活提供了路径,历史遗留废弃矿地的盘活则须动员社会资本的参与,相关法律措施应从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规范之间的衔接性等方面加以完善以助于盘活模式的广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