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及公民社会的兴起,为推进中国政治理性化发展既带来了动力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迫切需要人们以新的眼光看待与思考二者之间的互动和协调。作为公民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其所具有的平等性、参与性、相对独立性以及志愿性等特点,使其不仅具有韦伯所言的工具理性,也具有哈贝马斯所指的公共领域交往理性的性质。可以通过组织自治、加强组织内部的民主化以及发挥国家的作用,来推进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理性化建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