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规定为两种不同的证据,但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对两者从根本上区分,对电子图像证据的相关规定则更加模糊。应对这种新兴的证据形态,该文主要从电子图像证据的概念、证据属性、证据能力、证明力等方面进行分析探究,以期对电子图像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有所助益。

  • 出版日期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