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所生成的内容,如何在著作权中定性,需要考虑的不仅是有无著作权法明确要求的"独创性",还要考虑人工智能这样的一种存在,是否符合著作权法对"作者"的定义。对此,本文以国内关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诸多法律研究为基础,综合探讨了著作权中"作者"的认定标准以及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类型、特征,并结合现时法律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定性提出了几点看法,以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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