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动因是一场以媒介革命为契机的"爱欲生产力"的解放,草根读者的文学消费权获得前所未有的满足,创作能量也被极大激发。对网络文学概念的定义不能回避商业性,而与爱欲劳动相关的商业性必须是粉丝经济。"以爽为本"的网络文学可定义为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消遣文学。相对于"五四"新文学定义的"消遣文学",新消遣文学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介属性,具有"自由享受"和"自由创作"的积极面向。在理想的网络空间,文学可以按照现实原则和快乐原则分成两大类。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登录"不同的文学空间,也需理解、遵循不同空间的文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