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关系,生态补偿制度是协调两者关系的一种手段。流域生态补偿是指由政府或者由造成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受益者,对流域生态保护者或受损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的成本,按照一定的标准、方式给予的经济补偿。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建立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应是将来立法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