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市场机制不能解决负的外部性问题,如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等问题,国家应当通过立法,建立一套完备的环境税体系,确立环境税主体税种,科学设定相应的环境税种、税率、税基,坚持保护环境而又不降低社会经济效益的原则,纠正以往税制中重资源轻环保、重资源开发轻资源利用的偏差,逐步、协调实施环境税,创设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在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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