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见能力的判断标准

作者:康芳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6, (10): 267-268.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4.126

摘要

平均人标准说以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来判断行为人的预见能力,行为人标准说以行为人的自身能力来判断行为人的预见能力,折中说则尝试平均人标准说和行为人标准说的调和。平均人标准说具有相对合理性,该判断模式中,平均人的具体建构最为重要,平均人的具体建构应当确保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二者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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