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防范与控制政府采购风险,仅仅通过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及其配套制度是不够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政府采购风险认知的程度与能力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执行效果。基于对我国10省份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政府采购当事人对于政府采购功能、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风险和政府采购制度的认知,不仅存在认知不全面的问题,而且还有认知上的偏差,这正是导致政府采购领域风险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防范政府采购风险必须同时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强化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风险认知能力与水平;二是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及其配套制度。

  • 出版日期2009
  • 单位上海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