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观点认为调解相对于司法裁判是"次等的正义"。考察美国关于调解正当性的认识,这一传统观点被挑战和颠覆。通过司法实现正义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而调解达成合意则有可能实现更高层次的正义,真正、彻底满足民众的利益诉求。当双方力量不均衡时,如果有司法作为威慑力量,调解中处于强势的一方也会考虑弱者的利益。中国当前存在司法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司法裁判质量不高,调解有可能更好地维护弱势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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