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侦查实践中的调取证据是一项独立的、具备干预性的强制处分措施。调取证据措施之所以具有上述性质,与侦查机关对《刑事诉讼法》的误读密切相关。这种误读违背体系解释,有违法明确性原则,不利证据排除。应将现有的调取证据措施整合进扣押措施,使之成为提出命令式的扣押,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平衡查明事实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对扣押措施的运用做出相应的限制。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