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农村土地不断被征用,造成了大量的“失地农民”。由于他们大多无法再就业,也无法得到足够的社会保障,从而成为失地又失业的一个特殊群体。国家、政府、社会应尽快制定并实施合理的经济补偿政策,创造多样化的培训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不仅对失地农民来说是当务之急,而且对构建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