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16号),明确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市(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未通过统一录取、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