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法学教材编写存在不少问题,如侧重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的传授,忽视职业能力的培养;编写动机异化,缺乏认真负责的态度;教材内容重复,不符合基本规范;法学教材与学术研究脱节,缺乏沟通与关联;教材语言呆板,较少关注现实与热点。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学教材的质量,教材编写应当兼顾法学知识传授与司法技能培养,坚持以学生利益与需求为导向,契合培养法科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促进法学教材与学术科研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