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我国律师介入侦查时间,体现了立法的进步。然而这一制度背后仍然隐藏诸多隐患,缺乏配套保障措施、律师介入侦查时主要证据已经确定等致使律师难以及时有效介入侦查。为完善刑事诉讼法体系,运用比较法研究,建议将律师介入侦查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开始时,赋予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询问时的律师在场权,同时规范侦查机关告知义务,明确违法侦查行为的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