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部法律的第一条几乎均是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商标法》也不例外。但学者对立法宗旨一向鲜有关注,因为多数人认为这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并无太大意义。笔者认为,一部法律的立法宗旨不仅在于指明该法的立法目的及功能,还在于在价值冲突发生时,能够为执法者、司法适用者提供价值衡量的依据和方法,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只有充分理解法律的立法宗旨,我们才能正确适用该法的具体制度,并协调处理不同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