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西北地区的卫所官也是世袭的,尽管学术界对他们是否可称为土司有一定的争议,但他们与西南地区的土司拥有类似的权力和义务,是没有疑议的。明初在西北撤郡县,置军卫,其后又恢复设立郡县,表明明廷并未放弃对边疆地区实行流官统治的打算,只是这一过程是渐进式的,逐渐压缩世袭土官的权力。明政府在西北地区的改流措施,大体上可以反映明廷对土司地区的基本态度。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