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民法和刑法上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一致的,都以"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危害)"为限。刑法修订时,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修改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从而造成二者的差异。我国侵权责任法承继了民法通则的规定,立法上选择了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二元模式。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元模式与二元模式各有利弊。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应当与刑法相关条款相协调,避免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的冲突。

全文